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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塔埠人民法庭“1+1+1”调解模式 成功调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
日期:2018-04-18 15:22:48  来源:东海县法院  作者:  阅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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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海法院白塔埠法庭依托人民调解员流动工作站,不断创新工作方法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职能,灵活采用人民调解员、“审判员+人民调解员”“审判员+人民调解员+人民陪审员”等多种调解模式,有效化解涉诉矛盾。日前,该庭通过“审判员+人民调解员+人民陪审员”的“1+1+1”调解模式成功调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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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8月18日,被告朱某承建原告白塔村委会新建村部工程,后该工程因故拆除,原告欠被告工程款未付清,双方遂签订一份协议,约定被告新建村部拆除后的土地暂由被告负责种植,直到该工程款付清为止。至2017年10月,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到原告处结算欠款,但被告以原告拒绝结算领款和交还土地,原告遂诉至白塔法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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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经实地勘察,约谈双方当事人,并邀请当地人民陪审员及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,积极寻求党委、政府的支持,最终促进当事人握手言和,被告朱某已将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清理完毕并交付原告,原告也将所欠工程款本息全部支付被告,本案实现案结事了,“1+1+1”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